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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规则 |
- 奖励活动只面向中国内地会奖旅行社,或从事会奖旅游的服务商,并只限累计访港会奖团体的人数。
- 会奖团人数累计时段为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
- 会奖团体指,同一家企业的会议/奖励旅游团。
- 会奖团人数要求为20人以上的非香港居民,在港停留至少2晚;或2晚及以上的邮轮会奖团,在港登船或下船,且下榻香港当地酒店至少1晚。
- 会奖旅行社及服务商在申领“会奖旅游奖励基金”的同时,也将自动进入“勤奋支持奖”和“未来之星奖”的评选。
- 所有在过去三年未曾向香港旅游发展局报备会奖团人数的会奖旅行社及服务商,方可参与竞争“未来之星奖”的评选。
- 关于规则,若有争议,香港旅游发展局保留最终解释权和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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